衍生品合约翻译争议仲裁典型案例复盘
某跨国能源企业在执行跨境互换合约时,因”force majeure”条款的中文译法差异产生争议。仲裁庭认定译文的”不可抗力”表述未能准确涵盖合约签署地法律的特殊免责情形,最终裁决以英文原版条款解释为准。本案例揭示了金融衍生品翻译中法律等效性原则的应用边界。


争议焦点分析
仲裁庭着重审查了三个核心问题:术语在目标语法律体系中的等效性、行业惯例的举证效力、以及翻译过程中的留痕证据。其中”material adverse change”的译文是否构成重大条款变更成为辩论核心,双方聘请的四位行业专家对”实质性不利变化”的司法解释边界提出截然不同的专业意见。


仲裁启示录
本案确立了衍生品翻译争议处理的三个原则:首要尊重原始语言版本、专业术语需双重法律验证、翻译过程须完整留痕。裁决书特别强调,涉及ISDA主协议条款的翻译,应参照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发布的官方解释性备忘录进行交叉印证。